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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革命“绑架”父亲

     1932年秋天,刘经三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33年1月,中共牟平县委成立,刘经三任书记,成为中共牟平县委第一任书记,多次发动和领导胶东南部沿海一带农、渔、盐民同官府进行斗争。1934年9月23日,刘经三在文登崮头集被捕,后解送到济南山东省第一监狱内关押政治犯的反省院。1936年2月16日经保获释,1937年2月,刘经三几经辗转到达延安,进抗日军政大学学习,结业后留延安工作。8月,他在延河逝世,年仅31岁。

  刘经三当年为革命筹款“绑架”父亲的故事至今还在当地传颂,当地的史志也有明确记载——

  1932年冬天,中共胶东特委在刘经三家乡附近的霄龙寺建立了党的秘密联络站“鸡鸭公司”,刘经三为经理。从家里拿出的第一笔活动经费用完后,无处筹款,刘经三就出了“下策”:清明前日深夜,他和一位同志敲开自家门,用短刀抵住打开门的父亲,把麻袋从头上套下将其扛走,在院子里留信说“明日日落之后将一百块大洋送到西土地庙香炉底下,钱到人归”。

  第二天,家人如期将钱送到,父亲当即被放了回来。家人惊喜之余,又在过道发现一封信:“各位大人,膝下敬禀者乃不肖男经三,为革命事,借贷无门,只得用不恭之举暂借大洋百元,他日事业有成,加倍偿还。不肖之子刘经三。”

  别说是那个年代,就是现在,儿子“绑架”父亲也是大逆不道的,但刘经三是为了要钱闹革命,周围十里八村的人知道后,都感慨他对革命的一片赤诚,也感慨刘文周的开明大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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